教育部青年發展署(下稱本署)為提升校園創新創業文化,鼓勵大專校院優化校園創業環境,結合學校育成輔導資源,提供青年創業實驗場域與資源,培育具創業家精神人才,協助青年學生創業實踐,實施U-start創新創業計畫(以下簡稱本計畫)。本計畫每年度分為2階段,第1階段提供新臺幣(以下同)50萬元之創業補助(其中35萬元為創業基本開辦費,15萬元為學校育成費用),第2階段獲選為創業績優團隊者可獲得25萬元至100萬元之創業獎助。為使申請本計畫第1階段補助之創業團隊了解相關規定,特定本申請作業須知。
申請須知如下:
第1階段申請資格
一、設有育成單位之公私立大專校院(下稱學校)。
二、創業團隊(下稱團隊):
(一)至少3人組成,其中應有2/3以上(無條件進位)成員為具本國籍之大專校院近5學年度畢業生(即107至111學年度上學期)或在校生(含專科四年級以上及在職專班學生),其餘團隊成員可為社會人士或取得居留簽證之外籍人士,社會人士及外籍人士須為18歲(含)以上至35歲(含)以下青年。
(二)每人以參與一組團隊為限。各團隊之代表人應為近5學年度大專校院畢業生或在校生(請留意於核定補助時須年滿18歲始能擔任公司行號籌備處負責人)。
(三)申請之團隊及團隊成員未曾接受本計畫之補助,且於計畫申請時,團隊成員不得為公司行號負責人。
(四)各成員於計畫執行期間應全職投入本計畫,不得在他處任職工作。
申請方式
(一)線上提案申請:於112年2月24日前,由學校育成單位及創業團隊至U-start管考系統進行線上提案(提案相關文件詳附件1),並上傳學校提案申請公文(受文者:教育部青年發展署),每校所提申請計畫以15案為限,逾期或申請對象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。
(二)申請資料補件:經本署指定之專案辦公室完成資格審查後,若資料有須補件事項,申請學校應於獲專案辦公室通知後3日內完成補正。逾期未完成補件者,視同自動放棄。
如下敬附112年度U-start創新創業計畫_第一階段申請須知,敬請參閱。
若有意願提案之團隊,敬請於2/13(一)中午12點前務必mail回覆創業團隊資料(含創業團隊名稱、計畫類別、團隊成員人數及團隊代表人)至創新育成中心承辦人-家琪信箱(aeeotc@hk.edu.tw),以利後續協助創業團隊進行帳號申請。
創業團隊相關提案計畫書及用印文件,敬請於2/16(本週四)下午5點前送至創新育成中心(NB101辦公室),以利本中心後續送件相關事宜。
以上敬請有意願提案之團隊需留意帳號申請及繳件時間唷~~
若團隊對於此計畫申請有任何問題時,再煩請團隊費心撥冗與家琪(分機2238)聯繫!謝謝您~~
敬祝 平安順心
創新育成中心 敬啟 112.02.13